摘要

质子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唐朝继承两汉、魏晋以来的做法,对周边少数民族实行质子制度。安史之乱后,唐中央由于难以完全控制地方节帅的任免和更替,在藩镇也推行了质子制度。藩镇质子制度产生于唐中央实力较弱的背景下,对维护唐朝的统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一制度始于代宗永泰初,在宪宗元和之后逐渐消失,是唐中期朝藩互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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