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在实现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的"重生"以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债务人往往滥用这一制度实施破产欺诈等行为。个人破产制度的滥用集中体现在对破产免责制度的滥用上。参照域外国家对滥用破产免责制度行为的具体规则,我国立法应采用许可免责主义,并确立有限免责制度、破产免责否决权、破产撤销权以及破产失权复权制度,从而对滥用破产免责制度的行为进行有效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