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财政部发文明确,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2017年,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率先开展试点。2021年,在总结前期试点成效和经验基础上,在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四川、云南、甘肃18个省份或地市继续开展试点。根据财政部去年5月公布的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试点地区包括北京通州区、河北南皮县、山西介休市等13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