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投行的投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与此同时也面临现有金融体系的约束、与现有多边金融机构存在业务竞争、地缘政治等问题。对此,亚投行应该实行多元化投资、通过下设国际金融公司的方式发展私营模式、在联合融资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独立融资项目。另外,投资发展必然面临投资争端,但现有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受美国等发达国家干预、透明度不高、争端双方利益不平衡、仲裁裁决存在不确定性等问题,也与亚投行的投资发展不匹配。对此,应依托亚投行建立亚投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建立时应制定完善的规则体系、符合亚投行的投资特点、构建与我国国内仲裁实践相互配合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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