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丑书”的出现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并非当代书法发展过程中的特有现象;然而,却已是不容忽视的现象。其中,旨在致力于书法发展探索的“丑书”实践,若能谙熟并践行书法发展基本规律,则可能建构传统;同时,成为中华民族“美丑兼审”思维方式与认识特征的一个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