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3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颁布,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共同对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进行规范,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电子发票报销同时,必须提供原始电子文件(PDF/OFD)保存,传统管理方式和流程已无法满足新政要求。2021年2月四部委协同推进电子发票归集、报销、入账、归档全程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