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被称为人工智能元年,AI技术和应用逐步实现突破和落地。人工智能应用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安全风险。本文从人工智能应用对人类安全的威胁、对社会伦理安全及社会秩序的冲击和对个人生命、数据、隐私等个人安全三个层次进行了安全风险分析,认为应当坚持"人工智能工具论"的法律客体为原则,从自由、限制、禁止应用三个层次对人工智能的应用进行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