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眉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有序开展侦查监督各项业务工作。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权监督侦查权的主要手段。近几年来,基层检察院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引起重视,亟需采取有效的办法去应对。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让侦查监督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突显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地位,我们应从侦查监督工作三大主业总结现状分析问题寻找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