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回放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87次收受、索取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余元。2000年2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对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