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有效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利益之间的矛盾,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23年2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