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能发煤炭[2019]1号各产煤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煤矿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煤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根据《煤炭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