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长沙市医疗机构的医疗用水微生物污染现况,为医疗机构制定医疗用水卫生质量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2018—2021年按方案每年进行2次,上、下半年各监测1次,依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方法采集样本,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中微生物指标》(GB/T 5750.12-2006)要求进行菌落总数检验。口腔用水、湿化水、外科洗手水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菌落总数标准判定,透析用水按照《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YY 0572-2015)中菌落总数标准判定,内镜终末漂洗用水以《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2016)中菌落总数标准判定。采用SPSS 26.0软件分析不同年度、机构医疗用水合格情况。结果 2018—2021年,共采集不同类型的医疗用水689份,合格的502份,总合格率为72.8%,其中口腔用水合格率为64.7%,透析用水合格率为89.3%,内镜终末漂洗用水合格率为64.6%,湿化水合格率为81.0%,外科洗手水合格率为86.4%,不同医疗用水合格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3.92,P<0.05);不同年度监测的医疗用水合格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4.31,P>0.05);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医疗用水合格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19,P<0.05),一级医疗机构检测合格率低于二、三级医疗机构。结论 长沙市部分医疗机构医疗用水质量合格率有待提高,应采取干预措施,提供医疗用水卫生质量,降低医院感染发生,以确保患者医疗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