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上级检察院领导,充分发挥下级检察院检察官独立办案的积极作用,是检察机关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本文厘清上下级检察院办案指导关系的内涵外延和五大模式类型,通过对影响上下级检察院办案指导关系的三大影响因素的分析,力图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背景下,立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条线上级检察院对下办案指导工作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民行检察业务上下级检察院办案指导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 单位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