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投标法》这一规定,准确界定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两种择优方法,即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实践中,一些人错误地认为,第四十一条第一种情形中应增加上"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