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政发〔2023〕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23年1月31日第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一、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了新一届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