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对处理行民交叉纠纷案件的积极探索,该制度在实务中取得了明显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适用上的问题,需要理论完善和明确的司法解释指导,审判实务工作亟待细化。本文着力解决一并审理民行争议的范围、当事人是否拥有程序选择权以及法官对该类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大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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