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同之前,清代并不存在严格意义的"省财政"。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直省有了"省财政"的雏形。但这种实践层面上的"省财政"并没有制度合法性,直至清室覆灭,名实相符的"省财政"体制都未曾建立。而浙江的个案表明,省财政的自主性极为有限,大部份外销款项在性质上仍是国用款。同时,直省政府的职能不断扩张,所谓的"财权下移",很大程度上是因应时局的不得已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