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乡振发〔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乡村振兴局、妇联:自2023年起,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完成首批乡村工匠名师、大师评选认定工作。现将《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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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