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越权原则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是公司法、合同法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理论和实务争议较大,需要立法、司法规制。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确立公司越权对外担保“有效为原则,无效为例外”的效力认定规则,其核心是判断债权人对公司越权担保是否尽到审查责任。债权人构成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否则担保合同无效。公司章程是债权人审查公司对外担保决议是否合规的基本依据,债权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决议仅负形式审查义务。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