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1]37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370县道工程(快速通道东石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晋政地[2020]2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晋江市境内农用地74.8834公顷(耕地57.5526公顷)、未利用地2.67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晋江市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