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宋代正式进入成文法的"亲邻优先权"制度作为一项不动产买卖的交易规则,虽然表面上看限制了土地出卖方的交易自由,但不可否认,基于农业社会的物质基础以及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之下,这项注重亲属与邻里和谐稳定的交易规则在传统熟人社会起到了社会稳压器的作用。并且,"亲邻优先权"制度中的某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与现代民法中的"时效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有谋和之处。"亲邻优先权"中的某些理念诸如注重亲属关系的维护等还能在实践中运用于人民调解,发挥它在某些方面依然具有影响现代社会的价值。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