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财规[2020]24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省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修订了《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