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是举动与活动的连接点,行为实施是口语交际的基本目的。鉴于行为在口语互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口语语法研究宜秉持“行为本位”观,将行为作为语言功能描写的观测点。基于该研究理念,本文构建了一个行为体系,将其分为评价、传情、际构、问答、求予、协商、讲述、推理等八大基本类型,并进行二级、三级、四级分类。在“行为本位”观下开展口语语法研究可重点关注三种范式:行为的资源形式与位置分布、行为的类型归属与解构分析、行为的包装设计与动态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