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司法认定

作者:张玉芬; 张军海
来源:混凝土世界, 2023, 39(01): 94-96.
DOI:10.14020/j.cnki.cn37-1430/d.2023.06.012

摘要

<正>社会经济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外表授权行为,此时代理人的行为如仅构成无权代理,则不利于维护善意第三人合理信赖利益和保护动态交易安全秩序,为此法律强制性规定被代理人承担非其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将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行为视为代理关系,使得无权代理行为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这即为《民法典》第172条1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