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尽管我国在法治建设和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人才培养目标强调了普遍性和一元化,忽略了特殊性和多元化,不能很好地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在特殊文化背景下对法律人才的期待。据此,提出定位宁夏地区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建议如下:应加强培养熟悉宁夏地区民族宗教文化的法律人才;应加强培养熟悉宁夏地区民族习惯法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