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关于《食品安全法》,有观点认为,《食品安全法》起罚点高,罚款起步5万、10万,造成了办案机构处罚难、当事人承受难还有后续执行难的困难。例如,《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违法货值1万元以下的处5万到10万罚款;还例如,《食品安全法》第123条规定对生产经营含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违法货值1万元以下的处10万到15万的罚款。实际执法中如果对违反上述法条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处5万、10万的罚款,不仅当事人经济上难以承受,后续执行也将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