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基本案情2019年下半年,陈某、丁某结伙,在怀疑师某在境外从事赌博、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陈某本人办理的多套银行卡材料,以300元一套的价格出售给师某。经查,上述银行卡被境外诈骗分子用于诈骗活动,诈骗流水金额共计50余万元。陈某发现上述银行卡内有资金进出的情况后,便与丁某商议,意图通过挂失方式共同非法取得上述钱款。2019年9月9日、2020年7月31日,陈某发现其出售给网络诈骗团伙的该张中信银行卡内分别转入人民币1万元、2万元,遂将上述银行卡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