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做好老年人的养老工作,实现老有所养是养老工作中重要又亟须解决的问题。我国“以房养老”业务开展具有广阔的前景,现有“以房养老”模式——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发展中面临一定的困境。因此,在“以房养老”实现路径的研究中,可尝试采用以居住权为基础,以设立居住权的“以房养老”模式来推动老年人“以房养老”业务的发展。

  • 单位
    贵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