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地方自治是立宪之本,它是中国内部问题重重和外国侵略的情况下提出的。这一制度在民国初期得到进一步延续。清末民初昭通的地方自治也随着开展起来。宣统元年(1909)昭通实行自治,创办自治传习所培养自治人才、开办自治公所、建立县议事会、实行自治选举;民初昭通继续实行清朝的地方自治制度,民国16年(1927)奉令停办自治。清末民初的地方自治以失败告终。清末民初昭通的地方自治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对昭通以及中国发展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