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的迅速推进,如何确保这部分已建和待建的污水处理厂能够有效运营成为我国当前重要挑战。污水处理的市场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但是必须根据我国城镇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市场化模式。本文指出我国城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价格体系和信息体系尚不健全,政府的规制能力不足,应当从管理合同起步,并且从城镇联合、信息公开、招投标运作、公共财政支持等方面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整个市场的竞争性,逐步将政府的管制能力提高,能够为污水处理厂的市场化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