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传统贸易壁垒得到有效控制,边境后措施对国际经贸的影响愈发突显,如何进行规制合作已成为进一步贸易自由化的重要问题。在此方面,作为新时期重要贸易协定的CETA率先形成了规制合作新范式,以作为对当前国家间规制合作需求的回应。CETA下的规制合作在文本内容上完成了换代转变,通过灵活开放的条款设计,在尊重国家规制主权以及条约体系性约束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经贸活动的规制合作需要。各项具体合作也在以不同于以往的方式有序展开。CETA规制合作实践对形式内容与实质内容同样重视,同时涉及程序内容与实体内容。而且,这些实践总体上尊重文本框架的约束,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这一规制合作范式的有效性。CETA规制合作范式对国际经贸关系存在潜在影响,我国有必要跟进规制合作问题以进行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