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保护法》规定了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的制度内容,也确认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源地保护的法定职责。为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要求,在全面分析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形势要求,提出了加强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建议。研究成果可强化《长江保护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落实,为加强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建立以水源地名录管理为基础的水源地保护体系、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
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