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生继”赡养协议,即被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签订的赡养协议书。该协议下的权利义务模式是被继承人将自有的财产以无金钱对价的方式赠与继承人,继承人则有义务按照约定的内容赡养被继承人,转让的标的物实体在被继承人在世时即已交接。人身关系是与财产关系不可分离而又不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社会关系。鉴于继承关系的标的指向财产,故继承关系难以被定位为典型的身份关系。法定继承和指定继承人的遗嘱显然不是形成的身份行为,但可以归属于附随的身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