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9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83号公告(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决定将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给具备条件和资质的直属海关,被授权的直属海关具有本关区相关授权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此前,海关总署2021年第101号、2022年第22号公告已先后授权部分直属海关开展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