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只有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才能有效避免电信网络诈骗。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犯罪行为,为人们所熟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网民人数快速增长,人们“触网”频率越来越高,通过电信、网络技术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活动的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且作案手法不断翻新、花样繁多、防不胜防,一部手机短信可能骗走几十万元,一个假冒银行网站可能将储户的存款席卷而空,电信诈骗频繁发生,群众深恶痛绝。为有效惩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了电信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