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构建相应的"安全—发展"协同治理绩效评估体系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通过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理论原理,构建"发展—应急—满意度"(Development-Contingencies-Degree of Satisfaction,DCD)的三角形绩效分析框架,设立经济发展、安全责任制、科学管理、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安全感等一级指标,探讨若干二级和三级指标,构建"安全—发展"协同治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为检验常态与应急态协同绩效治理水平提供尺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