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农村饮用水中多环芳烃的致癌风险。方法于2014年丰水期在淮河安徽段某区域农村12个地下饮用水水源采集水样,以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HPLC)法检测水中8种致癌性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芘和茚并(1,2,3-cd)芘]的浓度,应用美国环保局(EPA)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评价致癌风险,采用SOS/umu试验检测水样遗传毒性并计算致癌风险;同时选择该区域3条河流,各采集1个水样进行对比。结果水中8种致癌性多环芳烃的总浓度为6.3415.33 ng/L,除茚并(1,2,3-cd)芘未检出外,其余7种多环芳烃有不同程度(0.315.57ng/L)的检出,但均未超过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依据美国EPA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15个采样点水样的多环芳烃致癌风险均在10-7水平,2个地表水采样点水样的致癌风险接近10-6的水平,存在潜在的致癌风险。SOS/umu试验显示,除1个地表水采样点的致癌风险在10-6水平外,其余14个采样点的致癌风险均在10-7水平。结论本次调查的农村饮用水中PAHs的浓度较低,致癌风险不明显,但当地地表水的潜在致癌风险应该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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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