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学界对争贡之役的研究,主要关注其对中日朝贡贸易的影响,而对是役与明朝海防改革的关系缺乏探讨。争贡之役后,明朝有两种海防改革方案:一是由都御史督理浙江全省军务,二是由市舶太监兼职提督海道。最终选取了第二种方案。浙江巡抚之设有防范日本贡使作乱的目的。首任巡抚朱纨借由便宜处置权,主持对日交涉,中央礼部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部分下放至地方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