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新加坡作为其中的重要平台和支点促进了中新两国间专利领域的合作,由于专利授权量及专利布局数量的增加从而导致两国专利确权纠纷也呈逐年递增态势。新加坡已授权专利可通过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两种途径进行撤销。通过对新加坡专利撤销制度的研究发现,我国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应当从授权法院进行专利权的有效性判定、调整专利无效案件举证程序、采用多元化专利纠纷解决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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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湘潭大学;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