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针对担保型买卖合同作了相关规定,但回避了该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关担保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的学说观点主要包括无效说与有效说。我国与德国产生让与担保制度的社会背景不同,担保型买卖合同不存在虚伪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禁止流质条款以及担保型买卖合同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担保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