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吏治腐败,在乾隆年间,官员贪腐已成普遍现象。在封建君主专制的政体下,皇帝试图在人事和监察制度上,通过捐纳、引见、奏摺等集权手段对官员进行最大限度的个人干预,但皇帝无限的个人权利欲和有限的控制力使得制度漏洞频出、效能降低。在君臣博弈中,皇帝权力过大。官员阳奉阴违,贪腐遂成难以根除之顽疾。我国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人事和监察制度,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