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转变为市民,从事非农产业,宅基地作为住有所居的保障功能逐渐弱化,而土地财产权利的固化,导致农村宅基地资源不能变现的现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职业和身份变更的需要。如何通过政府一系列配套改革,把土地权利财产化以保障农民的利益,并实现农民市民化,成为当前农村改革的一大热点。本文以慈溪"农房两改"为例,通过慈溪市推行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运作的具体实例,分析慈溪实行"农房两改"政策,以保障农民财产性收益的成功经验和遇到的现实困难,并据此提出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