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目标下化石燃料的投资条约规制

作者:魏艳茹
来源: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5(03): 129-136.
DOI:10.13624/j.cnki.jgupss.2023.03.003

摘要

为实现《巴黎协定》的碳中和目标,各国需有效推进化石燃料供应侧的碳治理,但该治理与投资条约之间存在冲突。为此,首先需要妥善缔约,设立联合解释机制,明确化石燃料供应侧碳治理的特殊性,将其与条约义务分开,并赋予东道国运用拒绝受惠条款的权力;其次需要妥善释约,特别是针对老一代投资条约,投资仲裁庭可运用比例原则和警察权力原则来解释条约义务,以平衡双方利益。这些措施有助于缓解化石燃料的投资治理和碳治理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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