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劳资关系的本质也由以往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与用人方构成的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的劳动关系,转变为劳方与资方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的关系。我国当前劳资纠纷问题如何处理,成为全社会关心主要话题。文章以期通过当下我国劳动纠纷现实状况为依据,对劳动纠纷产生的实质原因,提出相应的、有效的、具有广泛适用性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帮助企业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劳资纠纷预防和处理方式,及时解决纠纷和矛盾,维护劳动者和用人方的法定应享受的权利,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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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培正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