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面对"乡村治理内卷化"的困境,构建乡村公共秩序可从四个方面着手:政治、规则、公共性、心性秩序。乡村政治性的建设是根本;基础性规范的重塑是基础;公共性和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乡村共同体的构建是核心;同时,所构建的公共秩序必须与当下人们的心性秩序相契合,才能保障乡村长久有序平稳运转。当今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的关键并不是要建构一套烦琐的"技术治理"体系,而是要探求一种契合乡村社会基础的、以公共规则为依归的、建构在公共性和公共利益基础之上的简约而高效的乡村治理体系。

  • 单位
    北京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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