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吉粮检[2019]10号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吉林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