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安装和使用涉水产品之一的水质处理器净化水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但是不少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因各种原因迁址生产后,并未及时申请变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本文通过对一起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问题发生与立法尚不够周严有关,应提请立法部门修订完善涉水产品相关法律,以及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监管中,执法人员不能简单机械的对照法条,应灵活运用法律。同时谈谈卫生监督工作中对于此类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性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