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治理”一词作为“舶来品”已在中文术语中获得了长足发展。然而,对于治理理论的极度推崇,却使我们不可避免地忽略了治理本身的“失灵问题”。中国乡村公共文化治理实践在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强政治面向、市场经济时期的强经济面向后,目前正处于文化强国建设时期兼顾“政治—经济—文化”三重面向的新阶段,更加注重发挥乡村公共文化的复合治理功能,并且以实现乡风文明为价值取向。这不仅要求政府要有明确的职责定位,而且应当具备平衡社会利益博弈的能力,维持好三种治理面向的“开合”,避免社会阶层利益冲突对治理造成损害,建构完善的乡村公共文化治理体制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