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协助是解决环境风险外溢性、整体性与环境行政职权部门化设置之间矛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环境行政协助具有临时性、被动性和辅助性的特征,既是一种单方行为,也是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的统一。中国政府应当明确规范环境行政协助的实体和程序要件,明确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在环境协助中的责任归属问题,积极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先进立法经验,走出环境行政协助无法可依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