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字〔2020〕31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刊记者就文件的有关贯彻实施工作对省人社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房波进行了专访。